前不久寫了一篇文章,談威客的《威客向何處去》,在文章里面談了徽劍個人的一些看法,其中對劉峰先生的一些觀點提出了不同看法,文章發出來,過了幾天,劉峰先生回復了一篇文章《威客發展之路與前景預測-回徽劍》,在MSN上我跟劉峰先生說了,會再寫一篇文章。這幾天由于一些事情耽擱了下,今天終于來寫一下這篇文章。
劉峰先生在新的文章中指出威客模式當前存在的瓶頸有哪些?劉峰先生認為:第一個瓶頸是相當部分的威客模式運營網站誤認為威客模式就是懸賞招標,而忽略了威客模式更有價值的威客地圖,知識成果和能力展示平臺的價值。第二個瓶頸是相當部分的威客模式運營網站沒有分清威客營銷和在線工作的不同點。第三個瓶頸是沒有注意到威客模式更高端的領域-技術轉移領域的價值,首先徽劍以為,目前的威客網站確實存在劉峰先生說到的這些問題。但是劉峰先生并沒有抓住一個核心的點。
為什么“相當部分的威客模式運營網站誤認為威客模式就是懸賞招標”,因為如果把威客局限在“問答”上(劉峰先生定義的第四種互聯網形式)肯定懸賞招標是最直接也是最貼切的。
為什么“相當部分的威客模式運營網站沒有分清威客營銷和在線工作的不同點”,因為這兩種沒有明顯界限,甚至可以說差不多是同一體的。因為“在線工作”簡單說就是在線干活拿錢,而“威客”也是在線“問答”獲得報酬。都是通過網絡實現腦力勞動的價值。
為什么“沒有注意到威客模式更高端的領域-技術轉移領域的價值”,因為這一塊需要很復雜的腦力勞動才可以兌現,其實這已經是“在線工作”了。
所以,徽劍堅持自己的觀點,那就是威客的本質就是“一種通過網絡來實現智力(知識、經驗性)服務的活動,在這個過程中并使自己的服務獲得適當的經濟回報”,就是服務型電子商務(Service electronic commerce)。
簡單的智力服務:解答一些簡單問題。
復雜的智力服務:技術性很強的活動(包括劉峰先生說的技術轉移領域)。
這就是一種通過網絡出售智力產品的過程,類比于傳統的實體產品電子商務,本質上是一回事。所以徽劍堅持認為威客就是一種電子商務,是一種(知識)服務業的電子商務。
只有承認了威客就是一種(知識)服務業電子商務,那么劉峰先生說的這幾點瓶頸都游刃而解了:
因為是(知識)服務業電子商務,所以不需要局限在“懸賞招標”,一切可以通過網絡實現知識(經驗)性的服務都可以加入進來。在線工作也沒問題啊。事實上,在本人擔任顧問的淘智網上(www.tallzhi.com),已經突破了這一點,淘智網里面有簡單的懸賞問答,也有復雜的知識性、經驗性服務需求,比如有在線心理咨詢,其實這就是在線工作了。再進一步,既然威客都已經可以在線工作了,那比如復雜性的技術服務也就順理成章了。
特別指出的是,只有承認了威客就是一種(知識性、經驗性)服務業的電子商務(SEC),企業才有可能大規模加入,因為企業從事的大多相對于個人而言是較為復雜的服務,這樣一來企業可以通過網絡來進行大范圍提供服務性產品了。
劉峰先生說過“威客有三個重要的特點1。知識的價值化 2。解決人類社會的問題(徽劍注:這里應該是指知識問題),3。知識價值化是解決人類深層次問題的催化劑。對于第一條威客具有傳統電子商務的特點,但傳統電子商務卻不具備2和3的功能和目的。”事實上,如果把傳統電子商務局限于做實體產品的,肯定不同于威客,但是假如把這個產品從實體延伸到所有產品(包括服務性產品),那么就沒有什么疑問了。至于(知識、經驗)服務本身就是知識的價值化。
其實,本人(徽劍)與劉峰的分歧在于如何定義威客上,即威客是知識釋疑還是服務解決,如果是前者,那就局限性太大,如果是后者,那就幾乎是個全新的世界,而且后者里面包含了前者。
所謂徽劍以為不妨把“威客”的定義修改下,徽劍以為把這種叫做服務型電子商務(Service electronic commerce)倒是更為貼切。服務型電子商務(Service electronic commerce)的定義是:以互聯網為交流平臺,來實現服務性質的產品提供和采購等的商業活動,可以叫做服務型電子商務(Service electronic commerce),可以簡寫成SEC。而原來的提供實體性產品的可以叫做實體性電子商務(Entity electronic commerce),可以縮寫成EEC。注意諸如Q幣等虛擬物品他實質上還是以一種實體產品的形式(如貨幣)來進行交易的,所以他不屬于SEC。
事實上,徽劍認為威客網站目前面臨的真正瓶頸在于“威客交易認證中的標準規范化問題”,這句話聽起來有點拗口,可以分開來看:
第一,就是威客交易中的服務性產品如何認定的,比如寫一篇文章,什么叫好?什么叫不好?這樣就牽涉到了威客交易是否公正的問題。不像實體產品,合格就合格,一目了然。還有就是如何確保買家不會出現剽竊未付報酬的參與者成果問題。
第二,就是如何降低威客們參與的成本,目前威客網站大多都是不加局限的參與,這樣一來,使得一個任務,一大堆人參與,這樣就會出現極大的人力成本浪費問題,對于任務發布者來說,一些復雜任務,明知達不到水平的參與者加入進來也是白搭,何必來浪費他們的勞動?
這兩個問題,其實都是威客這種特有的,實體產品的電子商務領域沒這么復雜。這是服務性產品本身的特點決定的,這樣一來,就會導致認定標準的差異化問題,比如認定設計作品是一種方式,認定策劃作品的又是一種方式等等,還有一些如參與者的資格認定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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